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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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、乙级。

1甲级资质标准

1.1企业资产

(1) 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。

(2) 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万元以上。

1.2企业主要人员

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,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。

1.3企业工程业绩

5年承担过2项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(每项工程均包含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)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2乙级资质标准

2.1企业资产

净资产600万元以上。

2.2企业主要人员

(1) 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。

(2) 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 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暖通、给排 水、电气、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,且专业齐全。

2.3人员业绩

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,

3承包工程范围

3.1甲级资质

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。

3.2乙级资质

可承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:

(1) 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;

(2) 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。

注:民用建筑的分类,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,依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确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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