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、乙级。
1甲级资质标准
1.1企业资产
(1)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。
(2)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200万元以上。
1.2企业主要人员
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,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。
1.3企业工程业绩
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.
(1) 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项.
(2)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2项;
(3)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;
(4)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项;
(5)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带25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;
(6)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(广场、公园、绿地、机场、体育场、车站、港口、码头等)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;
(7) 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5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1万KW。
2乙级资质标准
2.1企业资产
净资产800万元以上。
2.2企业主要人员
(1) 机电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人。
(2)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(通信与广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)专业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;电子与智能化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 人。
2.3人员业绩
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甲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, 工程质量合格。
3承包工程范围
3.1甲级资质
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、线路、管道的安装,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,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、安装;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;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。
3.2乙级资质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、线路、管道的安装,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,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、安装;可承担单 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;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、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。
注:
1. 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电子基础产品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。
2. 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电子基础产品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、防微振、微波暗室、电磁兼容、防静电、纯水系 统、废水废气处理系统、大宗气体纯化系统、特种气体系统、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。
3. 电子系统工程指:雷达、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;计算机网络工程;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;监控系统工程;自动化控制系统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;智能 化系统工程;应急指挥系统;射频识别应用系统;智能卡系统;收:费系统;电子声像工程;数据中心、电子机房工程;其他电子系统工程.
4. 建筑智能化工程指: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;建筑设备管理系统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;智能卡应用系统;通讯系统;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 统;停车场管理系统;综合布线系统;计算机网络系统;广播系统;会议系统;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;智能小区管理系统;视频会议系统;大屏幕显示系统;智能灯光、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;火灾报警系统;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。